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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6-03-07 00:00|文章来源:

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16〕10号)文件批复,现将省科协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省科协是省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主要职能是:

(一)举办国内外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和国际民间科技交往活动,编辑出版学术书刊,刊登学术论文,报道科技成果,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充分发挥科协系统网络优势和科普工作优良传统及主力军作用,实施“科学素质工程”,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传播和普及科学思想、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推广先进技术,捍卫科学尊严。通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城市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领导干部科普宣传和发展科普出版、展教事业等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三)组织科技工作者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实施“金桥工程”,开展 “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积极发展科技咨询产业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促进技术市场的发展。

(四)围绕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论证和决策咨询,提出咨询建议,为科教兴鄂献计献策,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五)履行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和参政议政职能,密切党和政府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反映科技工作者呼声、意见和建议,表达和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六)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体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七)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组织全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活动和全省优秀科普论文评选奖励。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鄂办发〔2002〕12号文核定省科协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组织人事部、学会部、普及部、国际部、宣传部、机关党委(纪检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根据《省编办关于省科协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规范和分类有关事项的批复》(鄂编办事改文〔2014〕83号)文件精神,省科协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调整后,省科协有直属事业单位6个,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省科学技术馆、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省科协学会(科技)服务中心、省院士专家联络服务中心和省科学技术协会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另有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省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直部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预算管理的通知》(鄂财预发〔2014〕56号)文件要求,省科协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收支预算统一纳入机关预算予以编制,其他5个事业单位均列入2016年度预算编制范围。

    省科协机关(504001)共设行政编制49名,现有在职人员45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49人。后勤中心有公益一类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10名,退休人员2名。省科学技术馆(504002)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48名,现有在职人员48人,退休人员17人。省青少年科技中心(504003)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23名,现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14人。省科协学会(科技)服务中心(504004)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20名,现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15人。省院士专家联络服务中心(504005)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12名,现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11人。省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12名,现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保管理。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省科协总收入为7616.3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共7576.38万元(上年结转50万元),事业收入3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度省科协总支出7616.38万元,收支平衡。

基本支出总额为3192.3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2.3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50万元,其他收入支出4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9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59.6万元,公用支出235.68万元。

 项目支出总额为4424万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1、科学素质行动计划项目8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专项、科技创新源泉工程专项、国家级科技思想库湖北分库建设专项和科学技术普及活动。

 2、综合事务工作11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团体活动及机关运行、宣传表彰服务科技工作者、学术交流活动和学会组织建设以及支出省科协直属协会学会研究会工作。

3、服务能力及条件建设25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主要用于省科协机关大楼运行及维护管理,为科协事业正常开展提供后勤保障和物质支撑。

4、不可预见费12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部门2016—2018年支出规划和2016年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5]34号)文件精神,省科协应提取120万元不可预见费,主要用于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一般性临时工作。

5、省科技馆业务运行经费274万元,其中120万元为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主要用于省科技馆人才培养、巡展活动和新馆建设筹建及运营管理工作。

 6、省青少年科普活动208万元,用于青少年科技工作室建设、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科普助力创新雏鹰成长行动计划等科普活动。

7、信息化建设服务平台1289万元,其中1170万元为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由省科协学会(科技)服务中心实施,主要用于金桥工程和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其中1000万元用于设立湖北省科技发展基金会注册资金。

 8、院士专家联络服务经费126万元,主要用于联络宣传院士专家,做好科技工作者服务。

9、农村科普和农民技能提升项目175万元,用于开展实施农函大、农业科普影视制作、新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等。

省科协2016年对下转移支付经费为247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科普服务行动计划”和“科普能力及人才工程建设”项目。

(三)“三公经费”变化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结合2016年度工作计划,省科协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相对2015年预算数,省科协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分别下降53.75%、14.21%、1.7%。

省科协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用表.XLS.xlsx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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