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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馆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2021-06-16 14:13|文章来源:普及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办发电〔2021〕29号)、省科协《关于切实做好省科协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科技馆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做好科技馆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科技馆安全运行工作领导 

全省科技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时刻保持警醒,念好科技馆安全运行“紧箍咒”,切实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落实落细科技馆安全运行工作各项措施,制定、完善科技馆各项规章制度,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级科协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科技馆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分管科技馆领导班子成员对科技馆安全运行负领导责任。市(州)、县科协要加强对科技馆安全运行工作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对科技馆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科技馆安全运行。

二、落实科技馆安全施工及运行相关措施

省科技馆新馆工程以及全省在建科技馆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高空作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作业安全管理,严禁非法施工和违规操作,做好大风、雷电、强降雨、高温等极端天气有效应对防控。全省运行中的科技馆要加强展教设备、电梯楼道、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等防疫措施,确保群众参观安全有序。要加强大型学术交流、科普活动的消防安全排查及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加强科技馆运行安全主要措施:

1.加强入馆安检。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利器、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物品入馆,馆内严禁吸烟。

2.确保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功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展台、展品及有关物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3.严禁在科技馆内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严禁边开馆边施工,特别严禁在开馆时使用电焊或切割设备,对损坏展品的维修必须在闭馆后进行,杜绝违法违章施工。

4.夏季来临,要做好大风、雷电、强降雨、高温等极端天气可能造成安全隐患,认真排查,确保水、电、气、科普设施等不出现安全问题。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工作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三、坚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1.入馆参观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查验安全码,在馆内参观活动期间必须全程佩带口罩。

2.严格控制入馆人数,做到有序开放。要避免人群聚集,对人员密集的展台工作人员要做好疏导工作,以保证所有参观人员在可控范围内。

3.随着夏季到来,天气逐渐炎热,必须做好馆内通风和展品、场所消毒工作。要常备常用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避免参观人员中暑,对急性病发人员要有急救措施。

四、开展科技馆安全运行管理督导检查

各市(州)、县(区)科协要迅速组织专班,对辖区科技馆和直属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按照省科协党组领导指示要求,省科协将派出科技馆安全运行工作专门工作组,本周内赴全省各科技馆进行检查,确保科技馆安全运行。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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