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省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科学文化公共服务机制,推进科普资源普惠共享,按照《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启动“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2024-2028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场馆或设施,且科普活动特色鲜明、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获得省直相关单位,或市(州)科协认定与命名的相关场馆和设施,均可申报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已经命名为“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2019-2023年度)”和“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2022-2026年度)的单位,本次无须重复申报。
二、实施步骤
(一)申报。拟申报单位对照《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准备申报材料,填报《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由推荐单位初审盖章后,形成汇总推荐函。
(二)复核。已经命名为“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2019-2023年度)”的216家单位,因2023年到期,由推荐单位按照《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进行复核,形成复核意见函,经专家组审定后,可继续命名。
(三)评审。省科协将根据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推荐函和复核意见函,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适时实地抽查。
(四)命名。省科协对通过评审的单位命名为“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2024-2028年度)”。全省52家“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21-2025年度)”可直接命名为“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2024-2028年度)”。
三、有关要求
申报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应由市(州)科协或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向湖北省科协推荐申报;省直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向湖北省科协申报。
请各推荐单位于8月31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省科协普及部(原则上不接受县(市、区)科协的申报材料)。新申报单位需报送材料:①《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②近两年开展各类科普活动、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③申报对象出具辖区政法部门提供的无封建迷信活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④新申报“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2024-2028年度)”单位的汇总推荐函。
已命名“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2019-2023年度)”的单位,由推荐单位报送复核意见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聪明 027-87123442;陈玉芬 027-87832892;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湖北省科协普及部
附件:1. 《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doc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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