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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2-01-30 11:24|文章来源: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省科协所属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和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中央在鄂机构和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选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从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根据科协发组字〔2021〕59号通知要求,我省可提名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15名。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提名渠道和名额

(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开展提名工作,在征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意见后,可提名本地区候选人;

(二)省科协所属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和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可提名本学科领域或本单位的候选人;

(三)中央在鄂机构和有关单位可提名本系统或本单位的候选人。

上述提名渠道可各提名候选人1至2人。

四、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提名单位于2022年3月2日前完成提名材料报送工作,相关附件可在湖北省科协网站(http://www.hbkx.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提名材料如下:

(一)提名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提名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确定提名的人选等,需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一式11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0份)。提名表中工作单位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出具意见,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进行审核;提名表中提名意见由提名单位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四)《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五)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候选人注册并登陆“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填报电子材料,根据评审结果另行组织填写。

六、组织领导

成立湖北省提名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的领导、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决定提名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提名结果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机构汇总审核。

设立湖北省提名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负责受理提名、组织专家评审等日常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  飞   马贵兵

联系电话:027-87126068、87822262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省科协507室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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