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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湖北省科协优秀学术活动成果的通知
2020-09-30 11:17|文章来源:学会部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

按照中国科协智库、学术、科普三轮驱动工作格局的总体要求,延伸和发展我省学术交流活动结构、形式和成果,更好地发挥湖北省科协所属学会学术交流活动的学术引领作用,探索学术会议成果智库化机制,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省科协将开展2020年优秀学术活动成果的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围绕2019、2020年省科协支持资助的重点学术活动项目中的部分学术会议,在各学术会议主办(承办)单位对学术会议学术成果进行凝练的基础上,形成综述性报告、决策建议报告、科技工作者建议等,进一步提升学术会议成果的智库化能力,探索形成系列智库产品。

二、遴选标准

(一) 2019、2020年省科协重点支持的学术活动形成的会议成果;

(二) 活动成果必须就学术界、产业界、党和政府关心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提出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报告;

(三) 报告需聚焦重大学术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提出新思想、新见解,已经产生和预期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 2019年学术活动形成的会议成果需得到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机构采用、采纳。

三、申报资格

(一) 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

(二) 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不受理申报:

1. 未获得2019年年度检查结论;

2. 2019年年度检查不合格或2018年、2019年连续2年基本合格;

3. 2019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四、遴选办法及工作步骤

遴选按初审、专家评审、终审的程序进行。对终审评出的成果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省科协将给予后补资助。

五、遴选数量及资助额度 

项目数量:3项

经费额度:1万元/项

六、申报要求

凡申报2020年湖北省科协优秀学术活动成果,原则上只申报1项。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2020年湖北省科协优秀学术活动成果申报表》、活动成果报告一式两份,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省科协学会部。被采纳、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 系 人:肖利利

联系电话:027-87823336

电子邮箱:hbkxxhb@163.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省科协综合楼707室

 

附件:2020年湖北省科协优秀学术活动成果申报表.doc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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