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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举办2023年湖北省海峡两岸农业农村低碳发展与乡村振兴论坛暨第十二届湖北科技论坛分论坛的通知
2023-04-11 15:50|文章来源:农技中心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举办2023年湖北省海峡两岸农业农村低碳发展与乡村振兴论坛暨第十二届湖北科技论坛分论坛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台办、乡村振兴局,有关高校及科研院所:

根据中央、省委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海峡两岸农业农村低碳发展交流与合作,以科技力量和绿色理念赋能湖北乡村振兴,助力湖北农业农村现代化。经研究,定于4月28日举办2023年湖北省海峡两岸农业农村低碳发展与乡村振兴论坛暨第十二届湖北科技论坛分论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论坛主题

促低碳发展 助乡村振兴

二、 时间地点

论坛时间:2023年4月28日(周五)

论坛地点: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黄冈市罗田县、鄂州市华容区

三、论坛安排

4月28日

上午9:00-12:00    学术交流(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

下午13:00-17:00  实地观摩(罗田县、华容区)

4月29日至5月1日 部分专家考察

四、参会人员

中国科协领导、省领导、主办承办支持单位相关人员、论坛主席、学术顾问;各地科协、台办、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有关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家;各地市州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负责人;各地市州台协、涉台涉农企业负责人;省科协乡村振兴学会联合体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

其中,中国科协领导、省领导、论坛主席、学术顾问、有关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家由省科协负责邀请和通知;各地市州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由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和通知;各地市州台协、涉台涉农企业由各地市州台办负责组织和通知;各乡村振兴学会联合体成员单位由省乡村振兴学会联合体秘书处负责组织和通知。

五、有关要求

参会人员请于4月19日前将参会回执反馈至2023年湖北省海峡两岸农业农村低碳发展与乡村振兴论坛组委会,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在汉住宿费用自理,其他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联系人:

吴  淼 省科协 027-87275345 13437104335

刘运奇 省台办 027-87236332 18907166100

汪  帆 省乡村振兴局027-87893828 18571651641

邮箱:71902363@qq.com

附件:1.各地市州参加论坛名额分配表.docx

          2.2023年湖北省海峡两岸农业农村低碳发展与乡村振兴论坛暨第十二届湖北科技论坛分论坛回执.docx

   3.附件3.docx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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