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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科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在于行
2016-01-25 00:00|文章来源:

1月22日,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秦爱民主持召开市科协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并研究落实《咸宁市关于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咸发[2015]20号)文件精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及其落实举措。各部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专题会上,一是学习了市委咸发[2015]20号文件的全文,传达了市委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的会议精神,讨论研究了《关于建立健全咸宁市科协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的实施方案》;二是议定成立由秦爱民同志任组长的咸宁市科协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三是提出了抓主体责任落实的“三要”工作思路。一要明确、细化、实化工作责任,责任要到人上肩,班子成员要带头抓落实有担当,否则要问责追责,不放过不放松。二要明确、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要清楚明白,牢记在心;要根据总体目标任务,制订2016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做到有部署、有举措、有督办、有成效,重在于行。三要常抓常查重落实。班子成员和每个责任主体,要按照方案和要点、按照目标任务清单、按照上级党委和组织的有关要求,经常过问和抓好各项工作,经常检查工作有什么不到位的地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并及时抓好整改、完善和提高,对工作不力、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要坚决问责处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有为的政治环境和工作环境。(咸宁市科技馆 陈人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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