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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科协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1-07-29 09:27|文章来源:省科协普及部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2006年省政府颁布实施《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方案》)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应急科普,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快速提高,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为进一步激励动员各地各部门投身新时代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1〕25号),拟按中国科协分配名额,评选湖北省“十三五”期间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全国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1.全省各地、各部门以及各类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重点表彰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重点考虑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区和科研、企业、服务等工作领域的一线工作者。不评选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名额控制

中国科协分配湖北省的名额为: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6名。各地和各有关单位、团体等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优中选优,注重科普工作实效和实绩。各地和各有关单位、团体等推荐候选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均不超过1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落实《纲要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全社会贯彻落实,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以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部署,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科普能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廉洁自律。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有力,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服务,全面完成“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各项任务。

4.近5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积极投身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有创新性工作成果,或在新冠肺炎应急科普工作中表现突出,影响广泛。

3.具备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连续从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5年以上。

5.近5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组织领导

省科协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评选表彰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协普及部,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成立相应评选表彰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评选推荐工作。各有关单位、团体等按隶属关系负责其评选推荐工作。

四、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在名额控制数之内,统筹安排、严格把关,提出推荐对象。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推荐对象分别在所在单位、省级和全国三级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组织推荐和公示

先进集体需由其上一级主管单位同意并公示后予以推荐。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后予以推荐。

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将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情况进行把关。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和省科协党组会审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上报中国科协。

(二)初审、省级公示

中国科协初审通过后,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将对通过初审的推荐对象统一征求意见。推荐对象在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进行省级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正式上报表彰对象和复审材料。

五、表彰方式

中国科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

六、有关要求

各地和各有关单位、团体请于2021年8月13日前将推荐对象初审材料报送省科协普及部(纸质版1式2份,A4纸打印,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PDF带章版本和word版本的初审材料)。初审材料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本地区本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及其简要事迹、公示情况等)、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

待正式确定上报中国科协的表彰对象后,另需提交复审材料: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人选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每份推荐表另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需报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联 系 人:吴成勇    02787813171

宋声明    02787123442

电子信箱:hbkxpjb@263.net.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省科协普及部

邮    编:430071

附件1: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2: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3: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人选征求意见表.doc

附件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doc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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