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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协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创湖北”联络员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5-10 16:06|文章来源:省科协学会信息服务中心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各直属基层科协:

自实施“科创湖北”联络员工作以来,各联络员立足岗位,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着力引导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为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壮大联络员队伍,更广泛、更深层次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结合《2022年湖北省科协实施“科创中国”工作要点》,现就开展2022年度“科创湖北”联络员推荐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根据《湖北省科协关于开展首批“科创湖北”联络员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推荐原则

(一)政治过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面向一线。注重挖掘和推荐本单位、本地区一线科研管理、科技服务人员广泛参与联络员工作,将先进理念和丰富资源应用于科技经济融合实践。一般不推荐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干部。

(三)注重实效。强化效果导向,不唯经验、不唯资历,注重推荐热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事业,乐于开展联络服务工作,在当前岗位上保持相对稳定的人员。其中,A类联络员应突出与专家联系广泛优势,能够及时、认真配合组织好专家与企业之间沟通交流;B类联络员应突出与企业联系广泛优势,能够经常性深入产业园区(科技园、孵化器、加速器)、重点企业等,挖掘企业有效技术需求。

三、推荐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湖北省科协“科创湖北”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向所在学会或地市科协、直属基层科协提交。

2.各学会、地市企业、直属基层科协严格按照联络员任职条件和推荐原则,认真审核,择优向省科协推荐。

3.省科协根据名单和联络员的申请条件,确定拟认定人员,并予以公示。

4.公示通过后,省科协印发认定通知,联络员正式开展相关工作。

四、其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联络员推荐认定工作,将联络员推荐作为推动“科创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科创湖北”工作的重要手段,特别是“科创中国”创新枢纽试点地区、省域中心城市或首批“科创湖北”联络员推荐数量相对较少的单位,要自觉落实属地责任,开展持续有效的宣传发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靠前部署,狠抓落实。

2.鼓励从已完成注册的“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中,推荐团员担任联络员。

3.此次推荐认定名额不限,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按照联络员基本条件,结合实际,严把政治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推荐工作经得起检验。省科协将根据此次推荐认定情况,继续选拔联络员免费参加技术经纪人培训。

4.原则上,联络员任期两年。省科协每年对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优秀联络员进行通报表彰,并在相关工作方面予以倾斜。对工作敷衍、弄虚作假甚至违法违规的联络员,取消其任职资格。

5.各单位须于2022年5月23日前,汇总《湖北省科协“科创湖北”联络员推荐表》和《湖北省科协“科创湖北”联络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省科协学会信息服务中心。

邮箱:xhfwb2022@126.com

联系人:肖利利  (027)87811486

附件:1.湖北省科协“科创湖北”联络员推荐表;2.湖北省科协“科创湖北”联络员推荐汇总表。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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