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廉政账户”,强化廉洁自律

发布日期:2018-12-27  作者: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告别“廉政账户”,强化廉洁自律

——省纪委《通知》解读

为什么要撤销各类“廉政账户”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廉政账户”存在一些争议。

它在某种程度上认可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对一些别有用心的党员干部收多交少、收而不交、先收后交等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这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同时,“廉政账户”模糊了礼金与贿赂的界限,给执纪定性带来困难。

所以,省纪委经过慎重研究讨论,决定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各类“廉政账户”。

撤销各类“廉政账户”后对党员干部有什么要求

根据省纪委通知,全省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自律,必须当面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或其他各类违反规定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对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当面拒收的,必须在事后5天之内(特殊情况如出差、出国等,自回单位之日起)退还。

如果不退还怎么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告别“廉政账户”,强化廉洁自律

相关负责人介绍,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按照“谁接收、谁负责”原则,在对原来接受的各种礼品礼金进行详细登记、准确定性,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备案后,礼金由各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就地缴入同级财政国库;礼品等财物统一时间集中予以鉴定拍卖变现,变现款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同级财政国库。

在鄂中央单位按照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相关规定及程序,将礼金及礼品变现款缴入中央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