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通报2019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情况

发布日期:2020-01-15  作者: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1月15日上午,省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就2019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9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努力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一、坚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查机制,认真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人防领域腐败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利、“大棚房”、违建别墅等清查整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省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61人次,其中出具否决性意见38人次。以问责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全省查处失职失责问题1739个,问责2058人。在服务保障发展、鼓励干部干事创业中体现担当、展现作为,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出台“鄂纪励十二条”,坚持开展好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回访,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接受违反政治纪律类信访举报件1054件,同比下降47.9%;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案件227件,同比下降46.8%;处分305人,同比下降37%。

二、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信访监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年接受信访举报78480件次,同比上升14.5%。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65827件,同比上升13%。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省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理34563人次、20872人次、3112人次、2660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0.6%,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数同比增长25.5%。深化巡视巡察,扎实开展省委第四、五、六轮常规巡视,实现市县区、省属国企全覆盖,共发现面上问题6983个、党员干部个人问题线索648件。对2364个地方和单位、9484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发现面上问题58987个、问题线索8789件。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护民利、暖民心。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大数据比对,全省发现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9457个,整改8512个,处理395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88人。群众因利益受到侵害而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的数量大幅减少,省纪委监委机关全年接收扶贫领域信访举报436件,同比下降76.2%。强化环保领域突出问题追责问责,全省问责党员干部189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56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推动“打伞破网”向纵深掘进,强化部门协同、要案攻坚、督办督查,全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51件,已处理2670人,其中厅局级12人。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处置问题线索1010件,立案2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2人,采取留置措施27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夯实不想腐的基础。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8649件,同比上升1.9%;依法留置1095人,同比上升26.4%;移送检察机关1091人,同比上升92.8%。全省共追回外逃人员43人,其中“红通人员”2人;追回境外赃款人民币2.35亿余元。聚焦“关键少数”,立案查处违纪违法“一把手”1018人。省监委对孝感市委书记潘启胜,湖北理工学院党委书记邓新华,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舒健等9名“一把手”采取了留置措施。大力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组织开展全省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以案警示、促改、资治,拍摄《重整行装 利剑反腐》《红与黑—李红云的两面人生》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录》。坚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宣布处分决定。省纪委监委还针对金融监管、惠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人防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行业监管、堵塞制度漏洞,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在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感召下,全省有286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6467名党员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

五、坚持同步推进“三项改革”,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以系统思维和方法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精细施工,不断提高反腐败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化党政机关派驻机构改革,省纪委监委39个派驻(出)机构实现对省级96家党政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分类推进省管企业、高校和金融单位派驻机构改革,在20家省管企业和5所省属高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向省农信联社、湖北银行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部分监察权。同步落实党组织关系在鄂的中管企业、高校纪检监察相关改革措施,探索建立相关监督、检查、指导及保障机制。全省各级派驻(出)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0089件,同比增长12.1%。全省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立案21228件,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4794人。全面完成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实现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全省所有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挂牌运行,实行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两员合一”,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省纪委监委建立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制度30余项。

六、坚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持寸步不让、一严到底,以铁腕反腐的决心、力度、韧劲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06个,处理496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679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220个,处理892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797人次。省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9个,严肃查处了恩施州三县(市)违反统计法律法规问题,对7名省管干部进行问责,对41名恩施州管理的干部责令恩施州纪委监委进行相应处理。举办以“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为主题的4场电视问政,引发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七、坚持强化自我监督约束,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多措并举,不断增强履职本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发挥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主阵地的作用,促进干、学、研、教一体化,省市县三级全年举办培训536期、培训56924人次。健全完善大监督格局,省纪委监委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十一不得”规定、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登记备案制度,聘请首批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全省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57人,其中,处级以上34人,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处了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彭建军等11名纪检监察干部,彰显了“谁砸纪检监察机关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的决心。

下面,通报省纪委监委2019年查处的典型案例。

1.杨邦国案

杨邦国,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湖北钟祥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4月任省委督查室主任(副厅级),2012年9月任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督查室主任,2015年3月任省委副秘书长。经查,杨邦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函询、调查期间,与他人串供,并伪造、销毁、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多套房产,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经营餐馆、文玩店;违反群众纪律,为涉黑涉恶人员违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权向民营企业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公共资金的分配使用;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违反国家法律,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杨邦国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2.郭唐寅案

郭唐寅,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湖北鄂州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月任黄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11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5年2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2017年4月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8年11月任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经查,郭唐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组织调查期间,堵口串供、隐匿转移赃物,对抗组织审查;接受宴请、收受管理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个人重大事项不向组织报告;违反廉洁纪律,借用服务对象住房,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高息收入,利用职务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私人财物;违反群众纪律,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伪造身份证件罪。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郭唐寅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3.董国祥案

董国祥,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湖北监利人,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11月任咸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2年3月任咸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2013年4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5年10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经查,董国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转移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董国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4.胡洪春案

胡洪春,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湖北嘉鱼人,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9月任黄陂区委书记,2011年11月任武汉市委委员、黄陂区委书记,2015年1月任武汉市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17年2月任武汉市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2017年12月任武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8年12月任武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汉南区委书记,2019年2月任武汉市委常委、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汉南区委书记。经查,胡洪春背离党的宗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销毁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虫草推销等有偿中介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贯彻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法规不力,对辖区内违规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造佛失察失管,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负重要领导责任;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胡洪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5.舒健案

舒健,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湖北麻城人, 1978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1月任三环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委员,2005年2月,任三环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2年2月,任三环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6月,任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经查,舒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调查期间,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环集团40余名党员干部先后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情节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在三环集团下属多家企业持股获利,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在出国(境)执行公务期间,先后多次到赌场赌博。违反国家法律,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舒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6.陈新林案

陈新林,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湖北鄂州人, 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9月任鄂州市委副书记,2015年8月任鄂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2016年12月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17年1月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经查,陈新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用于公务接待的土特产费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陈新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7.杜云生案

杜云生,男,汉族,1951年12月出生,山东聊城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7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8月任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1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2011年9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厅长,2015年1月退休。经查,杜云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违反国家法律,涉嫌受贿罪。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杜云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