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探索、总结和创新的结果。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性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依法治国高度重视,依法治国的理论更加丰富,有创新,有发展,亮点纷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由一个总任务、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所组成,其中都包含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实践和理论的基础上,对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作了系统阐述,使我们党关于法治的理论和思想趋向完善和成熟。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实现步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首次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明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由《决定》提出的五大体系组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为一体的法治中国。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表明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与法治中国之间的关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紧密相连,构成总任务的重要内容。其实现步骤与新时代的总任务正相吻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21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笔者认为,新时代是指党的十八大到21世纪中叶,即2050年。具体应当包括三个阶段:2012—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2020—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2035—2050年,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阶段,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由于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到2050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建成。(来源:《行政管理改革》2017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