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禁止使用!微信发布最新公告→
微信安全中心26日发布《针对在微信使用“外挂”行为的打击公告》,全文如下:
微信坚持为用户营造一个善意友好的网络环境,提倡善意使用,不允许利用微信实施具有恶意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用户在使用微信软件的过程中不得进行影响用户体验、侵犯腾讯知识产权、危及平台安全、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根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规定,微信明确禁止使用各类“外挂”。但近期我们发现,有部分用户存在多次违规使用“外挂”软件,或在朋友圈发布“外挂”售卖信息的行为。对此,微信安全团队进行了专项清理,并将持续加大清理力度。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确认,我们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 ,根据违规严重程度进行阶梯式处理;对于多次违规者,将加重处罚。
常见的微信“外挂”类型:
一类是以各种噱头诱导用户直接下载使用的:
● 一键转发朋友圈:可以批量转发朋友圈图文以及好友发送过来的短视频;
● Android模拟器:在电脑上模拟手机端登录微信,实现和微信手机端一样的操作;
● 红包“外挂”:当微信收到红包消息之后,自动完成微信抢红包的操作;
● 皮肤微信:可以更换微信logo图标,自定义微信主题;
● 微信多开:在一台设备上使用多个微信号。
另一类是利用群控技术开发的“外挂”,通常被包装成“微营销”神器:
● 微信群控:通过虚拟定位、批量打招呼等方式,实现批量添加好友,自动化批量发朋友圈,一键点赞,一键评论等功能;
● 微信机器人:微信群营销,实现定时群发,自动回复,自动聊天等控制功能。
“外挂”软件不仅破坏了微信平台的生态平衡和正常运营,还为恶意营销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正常用户造成骚扰,而且使用“外挂”软件存在多种风险:
● 有隐私风险:“外挂”软件存在收集泄露用户隐私信息、盗取用户账号密码等风险;
● 威胁财产安全:很多“外挂”软件还会植入木马病毒,使用“外挂”可能被坏人利用,威胁资金安全;
● 被利用骚扰别人:可能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利用来骚扰别人,影响好友关系;
● 助长坏人犯罪:容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用以发布不良信息、实施欺诈,助长违法犯罪的发生;
● 影响使用微信的稳定性:“外挂”软件可能缺乏稳定性,容易造成微信运行崩溃,进而引起聊天内容或其他重要数据丢失等风险。
我们再次呼吁用户:
● 请从官方渠道下载微信客户端,不要使用具有多开、自动抢红包、一键群发等功能的“李鬼”微信,也不要使用其他破坏微信软件或具有“外挂”功能的插件及软件;
● 请用户珍惜自己的微信账号,在使用过程中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范,不使用任何形式的“外挂”软件,对于存在使用“外挂”情节的账号,我们会根据违规程度进行相应梯度处理;
● 如果你目前正在使用“外挂”,请马上卸载;
● 如果发现有人在微信中使用“外挂”软件、发布在微信上使用的“外挂”软件的售卖信息,欢迎通过微信客户端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核实并处理。
最后,我们也提醒相关软件开发及经营者:请勿开发破坏微信软件和系统的恶意程序,在合法的范围内提供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