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湖北省科协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用表
2023年省级预算已经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部门和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23〕10号)文件要求,现将省科协机关本级(含后勤中心数据)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简称湖北省科协)是全省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科学文化氛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提供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社会组织,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广大科技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主要任务:一是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二是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三是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四是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五是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培育科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是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七是组织所属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八是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九是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海外科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服务。十是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省科协机关(504001)共设行政编制51名,现有在职人员5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0人,2023年拟新进1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组织人事部、学会部、普及部、国际部、调研宣传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9个处室。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直部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预算管理的通知》(鄂财预发〔2014〕56号)文件精神,省科协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纳入机关统一编报。省科协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17名,现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14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省科协本级(含后勤)预算总收入为7,098.57万元(含省级对下转移支付资金2,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为7,030.77万元,拟动用实拨账户资金67.80万元。
同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7,143.97万元(含省级对下转移支付资金2,227万元)相比,省科协本级(含后勤)2023年度预算收入略有减少,主要是因为2023年OA系统建设基本完成、食堂维修完工,纳入预算的实拨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省科协本级(含后勤)2023年预算总支出为7,098.57万元,收支平衡。较2022年度预算总支7,143.97万元减少45.40万元,主要是因为OA系统建设、食堂维修维护支出减少。
2023年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2,653.75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444.82万元(含省级对下转移支付2,22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4,377.02万元,拟动用实拨账户资金67.80万元。
省科协本级(含后勤)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具体如下:
1.科学技术普及活动251.40万元,包括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和科普信息化建设及其他科普活动两个二级项目,主要用于开展“荆楚科普讲堂”、全国科普日、全省“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主题科普活动,建设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联盟,开发创作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建设科普融媒体传播平台,维护湖北科普网及“智豆”手机网络平台运营,打造科普信息化2.0,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努力提高全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
2.学会建设及学术活动884.5万元,包括省级学会建设及学术交流、对外合作与交流两个二级项目,主要用于开展湖北省科技期刊楚天卓越行动计划、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和科创中国项目,支持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加强全省学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海智基地及离岸中心建设,实施晨光(托举)计划,支持全省重大学术活动,进一步强化国内外学术交流。
3.综合事务工作974.05万元,包括机关综合运行工作、组织人事管理工作、驻村乡村振兴工作、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援疆援藏及企业科协建设、宣传及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老干部服务与管理工作和后勤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九个二级项目,主要用于加强科协信息化建设,建立科技工作者之家,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做好人才推荐表彰工作和科技人才宣传报道,并为机关运行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4.湖北省基层科普能力建设2,227万元,为省科协一般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主要用于继续支持“特色产业科普基地”建设,稳步发展科普惠民社区、科普教育学校,支持一批县(市、区)科技馆免费开放,组织开展全省流动科技馆巡展,打造湖北科普信息化2.0版,做好湖北省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队工作。另有中央对下转移支付1,905万元统筹下达。
5.不可预见费107.77万元,根据财政部门关于不可预见费编制要求测算列支,主要用于解决预算执行中的临时增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省科协本级(含后勤)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省科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63.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科协机关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9万元,水电费33万元,邮电费6.8万元,其他交通费(含机关人员公车补贴费用)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差旅费33.9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会费30万元,福利费14万元,印刷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8.30万元,主要是用于更换机关办公楼供暖设备。
同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46.05万元相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17.70万元,增幅7.19%,主要原因为:一是因为机关大楼采暖设备因使用年限久远需要更换,导致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二是因新冠疫情影响减少,预计公务出差活动增加,导致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结合2023年度工作计划,省科协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据统计,省科协本级(含后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41.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9.4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同2022年度预算支出41.88万元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0.4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预算编制要求,省科协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照《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完整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省科协本级(含后勤)采购预算支出为351.56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支出。据统计,本年度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8.56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33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省科协本级(含后勤)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与2021年末持平。省科协本级(含后勤)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省科协新增资产配置预算39.65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列支,主要用于更换办公楼供暖设备、购买空调及职工食堂厨卫用具等。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省科协结合《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35年)》等文件精神,紧密围绕部门职能和工作部署,认真梳理项目内容,对照立项依据、资金投向、运行方式等编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尽量做到绩效编报工作可量化、易评价、全覆盖。重点项目“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和“湖北省基层科普能力建设”2023年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1.科学技术普及活动2023年度预算251.5万元,项目长期效绩总目标为:实施“科普湖北”工程,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年度绩效总目标为:推进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联盟建设,认真开展全省科普知识大赛和“荆楚科普讲堂”,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水平;实施全民科学素质五大行动和“五个一”科普工程,大力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提升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水平;打造科普湖北网络传播平台,建设科普信息化系统,提高科普传播能力。
长期目标产出指标: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达到16%;“十四五”期间开展科普活动次数超过100次;媒体播放科普活动次数每年达到12场。满意度指标:科学知识公众满意度达到70%;科普活动满意度达到95%。
年度目标产出指标: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大于12%;科普教育基地联盟建设数量1家;组织“荆楚科普讲堂”60场;省级科普活动参与人数达到6,000人;科普E站新增6个;科普宣传品发放数量超过35,000份;科普信息网络媒体发布数量超过1,000条。社会效益指标:各类科普信息浏览量达到300万次。满意度指标:科普活动满意度达到95%。
2.湖北省基层科普能力建设2023年度预算4,132万元,项目长期效绩总目标为: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全省基层科普能力建设,提升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年度绩效总目标为:建设一批特色产业科普基地,支持我省县、市、区正常运行的科技馆实施免费开放,支持科普进社区、进学校,组织流动科技馆巡展并开展科普展教活动,提升基层科普能力建设。
长期目标产出指标:全民科学素质水平达到16%;“十四五”期间,全省科普中小学校扶持数量达到200家以上,全省科普社区扶持数量达到250家以上,全省特色产业科普基地扶持数量达到180家以上。效益指标:科普活动满意度达到95%。
年度目标产出指标:特色产业科普基地累计建设数量达到92家;特色产业科普基地培训场次达到180场;科技馆免费开放省级补助数量达到21家;科技馆展品投入经费占补助资金比例达到70%;科普惠民社区补助数量达到50家;科普教育学校补助数量达到40所;社区学校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数量达到100场;社区学校科普活动参与人次达到8,000人次;流动科技馆巡展达到22站。效益指标:流动科技馆参观人数达到30万人以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省科协本级(含后勤)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35年)》文件精神,省科协本级将继续实施湖北省基层科普能力建设项目,推进科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完善科普基地体系,提升城乡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2023年,湖北省基层科普能力建设项目省级经费2,227万元,为一般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另有统筹下达的中央资金1,905万元,共计4,132万元。根据《湖北省科学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用于特色产业科普基地建设2,300万元、县(市、区)科技馆免费开放省级补助550万元、科普惠民社区及科普教育学校资助900万元、流动科技馆补助110万元、科普湖北网络科普栏目和科普内容建设127万元、湖北省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队经费70万元、科普日启动式暨主场活动30万元、特色科普活动20万元、科普能力提升建设25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2060701机构运行:反映科普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2060702科普活动:反映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3. 2060704学术交流活动:反映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编制学术期刊和学会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4. 2060799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5.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 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照人社、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1. 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12.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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