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下午,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十一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在武汉召开。学会理事长桂学文,副理事长廖朝华、李霆、徐杨青、汪稔、王乾坤、张琨、徐礼华、王爱勋、刘文路、毛伟琦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学会秘书长肖顺昌主持。学会常务理事及秘书处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秘书长肖顺昌、副秘书长方晓梅代表学会秘书处向各位理事长、常务理事汇报了近期学会换届的相关事宜,经过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名单》、《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建议推荐人选名单》、《学会十二届理事会正、副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建议推荐人名单》、《学会十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学会十一届理事会财务报告(草案)》、《学会<章程>修改说明》及学会《章程(草案)》、《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及《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等8项工作议程和相关文件。学会副理事长汪稔、王乾坤、徐杨青、王爱勋先后讲话,对第十一届理事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学会今后工作提出了希望和建议。
最后,桂学文理事长作了总结讲话。他对学会接下来的换届工作提出了要求和部署,向为学会做出贡献的十一届理事会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希望大家凝心聚力、共同努力,共担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学会建会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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