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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协关于实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资助项目的通知
鄂科协办〔2024〕69号
2024-09-03 15:24|文章来源:省科协调宣部

各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良好学风和科研生态,经研究,组织实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实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资助项目,更好地推动各基地标准化、特色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基地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演出演讲、互动交流等宣讲活动,讲好演活科学家故事,弘扬传递科学精神。激励青年学子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建功新时代,勇担民族复兴大任,争做科技报国的践行者和示范者。

二、项目内容

(一)科学家精神宣讲报告活动。开展科学家精神讲座、报告等,推动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

(二)科学家故事舞台剧演出活动。鼓励通过朗诵、话剧、音乐剧等舞台表演艺术形式宣讲科学家故事。

(三)科学家精神主题演讲比赛。组织选手以真挚的情感、生动的语言讲述科学家的动人故事,以科学家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努力学习、探索未知、热爱科学、奉献祖国。

(四)科学家精神主题展览。通过图文、视频、展品等新媒体,展现老一辈科学家和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的科学人生、学术思想和精神风范。

三、项目实施方式

通过项目资助方式进行。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围绕活动内容进行项目申报,省科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2-3万元。

四、项目申报事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是我省已获评国家级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的单位,组织机构完善、运行状况良好。

(二)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由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填写《项目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科协调研宣传部。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项目审定

4.省科协调研宣传部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后,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经党组批准后,在省科协网站公示。

5.对于确定资助项目,省科协将与受资助单位签订《项目资助协议书》,约定活动内容、预算安排以及绩效目标等。

(四)项目执行

6.项目资助经费拨付时,受资助单位需按要求提供经省科协财务部门认可的发票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7.受资助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材料以及《项目资助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开展活动,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活动内容的,需报省科协调研宣传部批准。

8.受资助单位应对资助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可以列支活动组织所需办公费、邮寄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但不能列支招待费、人员工资、奖金、基本建设费用等与项目实施无关开支以及省财政规定不能列支的其他费用。

(五)项目验收

9.项目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填报《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宣传项目验收表》,省科协调宣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10.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认定为验收不合格:项目未实施完成的、未对资助资金专款专用的、项目资金使用完成率未达到80%的、各定量绩效目标平均完成率低于70%的。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将不能参加下年度资助项目申报。

五、联系方式

省科协调研宣传部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406室

联系人:祝建松  027-87896557 

电子邮箱:dxb@hbkx.org.cn

附件:(附件1~3点击下载)

1.2024年度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资助项目申报书

2.省科协项目资助协议(样本)

3.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资助项目活动验收表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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