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科协办〔2017〕5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
为认真贯彻省委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湖北省群团改革方案》、《湖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全省各地加快推进科协改革工作,按照全省党的群团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开展群团改革督查工作要求,省科协决定开展全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调研督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查时间
2017年7月至8月,具体时间由各调研督察组商所到市州科协确定。
二、调研督查内容
1、各地党委落实群团改革主体责任情况;
2、各地科协改革方案制定出台情况;
3、各地科协改革进展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4、科协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出台情况;
5、市州指导督促县级科协改革情况。
三、调研督查方式和流程
1、听取市州党委推进科协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座谈交流。与市县科协系统有关同志座谈,听取意见建议,了解科协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查阅资料。对照督查内容,逐项查阅资料台账,包括会议通知、会议纪要、讲话稿、文件稿等。
4、形成报告。各督查组完成督查后,根据督查情况撰写本组调研督查情况报告,省科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形成总体报告报省委、省改革办、省群团改革专项领导小组。
四、调研督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长:叶贤林
成员:办公室有关同志
调研督查市州:武汉市、荆州市
第二组:
组长:马忠星
成员:普及部有关同志
调研督查市州:宜昌市、恩施州、荆门市
第三组:
组长:朱瑛
成员:组人部有关同志
调研督查市州:孝感市、随州市、天门市
第四组:
组长:余军
成员:计财部有关同志
调研督查市州:襄阳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
第五组:
组长:王东风
成员:国际部有关同志
调研督查市州:鄂州市、黄冈市、仙桃市
第六组:
组长:李莹
成员:学会部有关同志
调研督查市州:咸宁市、黄石市、潜江市
五、其他事项
1、各组调研督查具体行程和工作安排由各组商所到市州科协确定,报省科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组调研督查报告于8月22日前报省科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地接待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做到简朴热情,不得超标准接待;各督查组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扎实认真开展调研督查工作,不得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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