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湖北海智(离岸创新)工作站:
为深入实施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助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省海智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服务“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促进湖北科技强省和人才强省建设。现就申报2022年省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论坛);
(二)海外人才、技术和项目交流路演(竞赛)等相关活动;
(三)“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二、资助额度及履行期限
(一)资助额度
项目为部分资助,省科协对于入选项目视情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不超过20万元。
(二)履行期限
资助项目须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申报资格
(一)申请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科协;
2、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可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载体单位);
3、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湖北海智(离岸创新)工作站(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基地和工作站可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载体单位);
4、“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所在地科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已获得省科协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未按要求完成省科协往年资助或委托项目的。
四、申报评审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二)省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进行网上公示。
五、经费拨付与使用要求
(一)入选单位接到资助项目入选通知10日内,须与省科协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并按要求提供对公账户、发票或省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进行拨付。
(二)资助经费需在项目申请书和资助合同中写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不得超标支出。资助经费需在资助合同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为资助项目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原则上禁止“以拨代支”。
六、绩效评估
(一)省科协负责对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
(二)项目结束30天内向省科协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及参会人员信息)。
七、申报方式及期限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6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三份)报送省科协国际部,电子版发至邮箱:skxgjb@163.com。
联系人:邓辰燕 安明山
联系电话:15623568109 027-87896085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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