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5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鸣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黄冈市,对黄冈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社教,黄冈市委常委、副市长董波,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少敏、秘书长黄智敏分别陪同。
检查组到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大别山地质公园博物馆、市科技馆、黄冈师范学院生物标本馆和团风辉创重工、田园童话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团风县政府相关工作汇报,与市县科技、财政、教育、科协等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代表、科普工作者座谈,详细了解黄冈市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普及法情况,结合法律实施20年来的工作实践征求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充分肯定黄冈贯彻科学技术普及法、开展科普活动取得的成效,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对科普工作的认识,切实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要牢固树立科学精神,将科普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用法治力量保障和监督政府、科协组织聚力统筹谋划科普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完善科普工作体制机制,加大科普工作保障力度,为科普一线工作者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大力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要全面总结科普工作经验做法,改善科普基本条件,锻炼科普队伍,以新担当新作为将新时代科普工作提升到新高度,不断提高科普事业发展水平。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于2002年颁布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在今年启动科学技术普及法执法检查。修改科学技术普及法已被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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