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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组织召开基层科协组织建设“3+1”试点推进会
2018-08-23 10:38|文章来源:十堰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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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上午,十堰市基层科协组织建设“3+1”试点推进会在市世纪百强大酒店召开,各县市区科协主席参加会议。

在十堰市基层科协组织建设“3+1”推进会上,集中学习了湖北省科协主席培训班暨“3+1”试点推进会精神,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十堰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刘立辉就全市基层科协组织建设“3+1”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刘立辉同志紧紧围绕为什么实施“3+1”试点工作、“3+1”试点工作抓什么和“3+1”试点工作怎么抓等三个方面做了一个全面的安排部署。他在讲话中强调,开展“3+1”试点工作一是科协系统“强三性”的迫切需要;二是深化科协系统改革的迫切需要;三是提升科协系统群众组织力的迫切需要。对于“3+1”试点工作做什么的问题,他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充分吸纳“三长”进入基层科协组织。充分吸纳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等进入科协领导机构兼职挂职,通过“三长”进一步带动卫生、教育、农业等各领域科技工作者担任县级科协代表、委员、常委等;二是要建立发挥“三长”作用的工作机制。重点以科普活动为载体和龙头,建立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长牵头,广泛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社会性科技科普活动的工作机制。三是上级加强对“3+1”试点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科协系统上下联动优势,坚持分头负责和分级负责相结合,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于下一阶段工作,刘立辉同志要求,各地科协组织一是要形成一个合力。要主动汇报,寻求组织部、卫计、教育、农业等部门支持和配合,形成“3+1”试点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要制定一个方案。结合实际,与组织部、卫计委、教育局、农业部门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好“3+1”试点工作方案;三是要完成一次换届。完成换届的县市要对“三长”兼职挂职进行补选;没有完成换届工作的县市要结合“3+1”试点工作新要求,一并完成换届工作。四是要明确一个时间。全市“3+1”试点工作从2018年6月开始,至2018年12月底前结束。2019年初,各地在试点基础上,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在十堰市范围内推广试点经验和典型模式,2019年底以前全面完成“3+1”工作,确保“三长”普遍进入县乡镇科协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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