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立山作了关于贯彻实施《监察法》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几个问题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王玲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历史性会议取得的历史性成果,紧密结合实际,落实好大会各项决议决定。要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要带头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在全省人大系统率先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不断完善宪法宣誓制度,规范宪法宣誓仪式。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化规范化。要切实改进作风,持之以恒反“四风”、树新风,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的新发展。
王立山说,出台监察法,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标志,是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战略举措,对于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要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做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各级监察委员会要按照宪法和监察法的规定,主动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监督,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朱毅出席会议。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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