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
为了充分发挥科协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密切与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思想沟通、情感交流和工作联系,强化政治引领吸纳,现就推进“科技工作者之家”实体建设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三科一家”建设布局,计划用3年时间,在省内初步建成以“1+17+N”为核心的“科技工作者之家”实体“矩阵”,即:1个省级示范点、17个市州样板间和N个基层自主创新服务阵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坚持强化对广大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的定位不动摇,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分类指导,夯实基础保障,聚力打造集宣传教育、学术交流、科学普及、成果转化、决策咨询、风采展示、生活服务等于一体的开放式、多功能的实体阵地,着力激发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因地制宜、简约实用。倡导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统筹资源、整合资金、优化配置,以存量会议场所或活动场地为基础,适当进行改扩建,重点解决标识不明、面积不大、功能不多、服务不强等问题。针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园区)等科技工作者相对集中的区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补助资金,经过自主申报、择优遴选、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
(三)坚持内外兼修、建管并举。注重既改“面子”,又改“里子”,加强对内容设计、功能布局、设备选配、管理维护、氛围营造等方面的指导,做到共性部分科学规范,个性部分特色鲜明。坚持建好一个、管好一个、用好一个,充分挖掘“科技工作者之家”实体在学习交流、工作洽谈、项目对接、议事决事、维护权益、志愿服务以及休憩放松等方面的作用,经常性开展活动,让建设工作更加接地气、有温度。
三、参考建设内容
(一)市州科协和高校、科研院所科协
1.场地(所)面积满足常规活动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办公桌椅。
2.室外显著位置悬挂“科技工作者之家”标牌或指引牌。
3.室内装饰突出党建引领,体现科协特色,可选择布置主题文化墙或展示柜,并搭配资料柜、报刊架等,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协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展示广大科技工作者矢志科技报国的优秀事迹和伟大精神,展现本地服务科技创新方面的成功经验和代表性荣誉。
4.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择配置电脑、电子大屏、触摸屏自助终端机等设备,并接入各级科协门户网站和“科创湖北”数字化平台。
(二)企业(园区)科协
1.场地(所)选址合理,有利于科技工作者就近就便参加活动、开展工作和享受服务。
2.在适当位置悬挂“科技工作者之家”标牌或指引牌。
3.除参考市州科协和高校、科研院所科协的建设内容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因地制宜、大胆创新,以党员活动室、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等场地(所)为基础,融入科创空间、路演大厅、科普影院等科技元素,设立爱心驿站,选择增配饮水机、咖啡机、自动售货机、微波炉、按摩座椅、便民医药箱、意见箱等基础设施,满足科技工作者多样化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省级示范点建设由省科协具体负责,市州科协负责抓好本地样板间建设,省、市两级科协共同指导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科协和企业(园区)科协创新开展服务阵地建设。各级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推进“科技工作者之家”实体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加强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和实施方案。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组织工作力量全程跟踪服务,加强沟通对接,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设项目早完工、早见效。
(二)精心组织。要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思路,精心选择目标对象,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示范创建,为全省“科技工作者之家”实体建设提供有益探索。要加强学习交流,通过实地观摩、现场交流等方式,组织开展互学互鉴,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取长补短,真正把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用足用活用好,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三)注重实效。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摊派、下指标,鼓励各地立足实际,通过盘活闲置房屋、场地共用、资源共享等方式,灵活开展“科技工作者之家”实体建设,不盲目追求“高大全”,力戒形式主义。要结合各自领域科技工作者的特点,主动对接需求、回应期盼,进一步整合资源、集聚力量、优化管理,针对性地提升“科技工作者之家”整体服务功能,着力建成科技工作者想来、爱来、常来的温馨家园。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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