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关于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大对优秀基层科协“三长”激励保障力度,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基层科协“三长”归属感、认同感、获得感,省科协决定实施2024年优秀基层科协“三长”支撑行动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实施2024年优秀“三长”支撑行动计划项目,推动“三长”建“三会”、领“三队”,进驻“两中心”,践行“四服务”,带动教育、卫生、农业等各领域科技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全面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为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注入强大科技动能。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可围绕基层科协“三长”所在领域开展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喜闻乐见、通俗易懂,易于为广大公众所接受的活动,可申报项目类型包括:
(一)教育领域类活动。包括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科普报告、科学家(精神)进校园、青少年科学(技)节、科技辅导员队伍培养等活动。
(二)卫生领域类活动。包括组织开展医疗技术攻关、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健康讲堂、专业咨询、健康义诊等活动。
(三)农业领域类活动。包括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科学素质提升、农业科技服务、科技(科普)示范园建设、能人返乡下乡等活动。
(四)其他领域类活动。包括组织开展产业发展论坛、技术创新交流、生产人员培训、产学研用合作对接等活动。
三、项目组织方式
项目采取“定额申报、竞争择优”的方式支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省科协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15个项目(其中:10个项目支持2万元,5个项目支持1万元)。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为已被吸纳为基层科协“三长”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2.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积极配合项目开展;
3.项目申报只能选择项目内容中一个项目类型,已获得往年省科协优秀基层科协“三长”支撑行动计划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
4.各推荐单位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份推荐工作情况报告(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4份项目申报书、1份被吸纳为基层科协“三长”证明材料;
5.推荐单位统一将本地区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报送省科协组织人事部,有关表格可在湖北省科协网站下载(http://www.hbkx.org.cn/);
6.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项目审定
7.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对申报项目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经省科协党组研究审定后,在省科协网站公示入选项目名单;
8.对于确定资助项目,省科协与受资助者及其所在单位签订《项目资助协议》,约定活动内容、预算安排以及待实现绩效目标等。
(四)项目实施
9.项目资助经费拨付时,受资助者需提供受资助者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和发票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0.受资助者及其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材料以及《项目资助协议》约定的内容开展活动,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活动内容的,需报省科协组织人事部批准;
11.受资助者及其所在单位应对资助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可以列支活动组织所需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租车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但不能列支招待费、人员工资、奖金、基本建设费用、与项目实施无关费用以及省财政规定不能列支的其他费用等。
(五)项目验收
12.项目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受资助者及其所在单位向县(市、区)科协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说明项目实施过程、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达成效果,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3.受资助者所在县(市、区)科协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和审验工作,按要求填报《项目验收表》后,连同有关材料向省科协组织人事部提交;
14.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定;
15.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认定为验收不合格:项目未实施完成的、未对资助资金专款专用的、项目资金使用完成率未达到80%的、各定量绩效目标平均完成率低于70%的。验收不合格的资助项目,其所在县(市、区)科协不能参加下年度项目申报。
联系人:汪鹰,张力
联系电话:027-87112220;027-87834148
电子邮箱:qszx@hbkx.org.cn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2号科教大厦A座12楼
附件:
2.省科协2024年优秀“三长”支撑行动计划项目资助协议(示例)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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