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强国 | 中国科协
 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湖北学会服务网网站标识(Logo)征集启事
2016-06-16 00:00|文章来源:

由湖北省科协学会(科技)服务中心主办的“湖北学会服务网”正在加紧建设,预计将于7月正式对外发布。为了扩大湖北学会服务网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影响力,更好的服务全省学会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湖北省科协学会(科技)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站标识(Logo)。

一、征集范围

所有关心、关注和支持学会事业发展的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充分体现湖北学会服务网的基本定位及工作特点。

2.作品简明大方,创意新颖,富有感染力,应征作品可为一个或一组图案,便于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标牌、印刷品、办公用品等载体使用。

3.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三、提交说明

应征作品采用A4图幅、彩色图形设计,主体标识应大于10mm×10mm,免装裱,在放大、缩小等不同情形下,图案视觉效果皆佳,附带不超过500字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设计说明(同时注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接收征集稿件邮箱地址为:xhfww@hbkx.org.cn,征集时间截止日为2016年7月10日。

四、评选办法

通过专家评审评选出5个优秀作品作为入选作品,最后通过评审得票数最多的作品被选作网站Logo,征集结果将在湖北省科协官网发布。

五、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设录用奖1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4名,奖金各500元。

六、其他说明

1.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行保留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

2.应征者应保证其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录用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

4.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录用的作品,视为征集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6.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7.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湖北学会服务网。

 

                      湖北省科协学会(科技)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4日

 

 

首页  |  科协微信  |  科协一家  |  科普中国

copyright 2001-2021 Hubei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版权所有  2001-2021
鄂ICP备13005063号-3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219号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    湖北省科协综合办公大楼    
联合主办:湖北省科协办公室      湖北省科协学会信息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湖北省科协学会信息服务中心信息部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