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我省13项工作入选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奖励支持措施。我省13项工作入选,其中省级2项。
获得督查激励的2项省级事项是: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2021年国家将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中给予一定奖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2021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力度,并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脱贫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此外,武汉市被认定为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襄阳市被认定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宜昌市被认定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并且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且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
黄石市被认定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成效突出,以及在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转型成效突出;十堰市被认定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潜江市被认定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被认定为在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武汉市洪山区被认定为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基础雄厚;安陆市被认定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黄璐、姚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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